关于举行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张家港站)公益活动
暨2020年张家港市“迎春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丰富广大学生课余生活,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的游泳运动水平。现决定,于2020年1月18-19日在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举行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张家港站)公益活动暨2020年张家港市“迎春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请各有关单位在收到通知后,按竞赛规程要求,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附件:
1.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张家港站)公益活动暨2020年张家港市“迎春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张家港站)公益活动暨2020年张家港市“迎春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报名表(另附
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0日
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张家港站)公益活动
暨2020年张家港市“迎春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张家港市体育运动学校
张家港市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张家港市体育中心
张家港市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年1月18日-19日在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游泳馆举行
五、参赛人员
全市青少年(儿童)游泳爱好者
六、竞赛组别
中学组 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少甲组 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少乙组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儿甲组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儿乙组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幼儿组 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项目
中学组(8项):
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
2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
少甲组(16项):
男女5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200米自由泳
男女40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仰泳、男女100米蛙泳
男女100米蝶泳 、男女 200 米混合泳
少乙组(16项):
男女5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200米自由泳
男女400米自由泳、男女50米蝶泳、男女100米仰泳
男女100米蛙泳、男女200米混合泳
儿甲组(16项):
男女5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200米自由泳
男女400 米自由泳、男女50米蝶泳、男女100米仰泳
男女100米蛙泳、男女200米混合泳
儿乙组(14 项):
男女50米自由泳、男女50米蛙泳、男女50米自由泳打腿
男女50米仰泳打腿、男女50米蛙泳打腿、男女50米蝶泳打腿
男女50米自由泳划水
八、参加办法
1.每人限报4个项目,不得跨组参赛。
2.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含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并由大会竞赛组通知参赛运动员改项。
3.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在校学生。
4.参赛个人为单位,均需填写“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5.参赛运动员自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参赛。
6.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九、免责声明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认真阅读所有与本次比赛有关的安全规定和要求,如实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2.参赛运动员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3.参赛运动员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方能参赛。
十、竞赛办法:
1.各组别根据报名人数分组,均直接进行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2.参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3.运动员参赛资格问题严格把关,一经查实有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各单项录取前六名。
2.本次比赛将设最佳运动员奖和最佳裁判员奖。